两部委:重点领域、行业和环节全面推行绿色生产和消费

发布时间:

2020-03-20

  近日,国家发改委、司法部印发《关于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法规政策体系的意见》(简称《意见》)。《意见》明确到2025年,绿色生产和消费相关的法规、标准、政策进一步健全,激励约束到位的制度框架基本建立,绿色生产和消费方式在重点领域、重点行业、重点环节全面推行,我国绿色发展水平实现总体提升。

  《意见》提出,善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,引导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无毒无害、低毒低害和环境友好型原料。

  《意见》明确,强化工业清洁生产。严格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办法、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,进一步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行为,保障清洁生产审核质量。出台在重点行业深入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政策措施。完善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,实行动态调整机制。完善基于能耗、污染物排放水平的差别化电价政策,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。制定支持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装备研发、制造的鼓励政策。

  《意见》提出,全面推行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,强化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法定责任。加快制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,按照稳定连贯、可控可达的原则制修订污染物排放标准,严格环境保护执法监督,实现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,鼓励达标企业实施深度治理。完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、场所作为环境保护公共设施的配套政策。

  《意见》提出,加大对分布式能源、智能电网、储能技术、多能互补的政策支持力度,研究制定氢能、海洋能等新能源发展的标准规范和支持政策。建立健全煤炭清洁开发利用政策机制,从全生命周期、全产业链条加快推进煤炭清洁开发利用。建立对能源开发生产、贸易运输、设备制造、转化利用等环节能耗、排放、成本全生命周期评价机制。

  《意见》还提出,积极推行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制度,结合实施产品品目清单管理,加大绿色产品相关标准在政府采购中的运用。国有企业率先执行企业绿色采购指南,建立健全绿色采购管理制度。建立完善节能家电、高效照明产品、节水器具、绿色建材等绿色产品和新能源汽车推广机制,有条件的地方对消费者购置节能型家电产品、节能新能源汽车、节水器具等给予适当支持。鼓励公交、环卫、出租、通勤、城市邮政快递作业、城市物流等领域新增和更新车辆采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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